第一百五十五章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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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宝书在和完四宁抵达上海之前,特意给陆向北发了一封电报,至于后来的事情,也是闫宝书见到了陆向北之后才听说的。一九七九年,即将进入八零年代,闫宝书闯荡事业的生涯第一步选择去了上海,不过这里并不是他开展事业的首发站。深圳,那里才是闫宝书真正想要去的地方。

一九七九年,深圳不在是一个小渔村,这里拥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,在国家的开放政策以及便利的交通,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,于是,深圳于一九七九年设立为市,八零年建经济特区,从此,这个地方将在之后的很多年里,成为了不少人魂牵梦绕想要一探究竟的地方。

八零年的春天,闫宝书和完四宁已经在上海待了有两三个月了,他们租住在一个二十五平米不到的小屋里,这家的房主并非是纯正的上海人,听说以前上过战场,还杀死过好几个日本鬼子,临老了,腿脚也有些不利索了,但他为人古道热肠,紧紧收了他们十块钱的房租费。

四月中旬,上海的天气间暖了,由于房间太小,闫宝书养成了无烟不能舒坦的地方,为了防止屋子里烟雾缭绕,他只能开了窗户,坐在屋子里仅有的一张小桌子上写着东西。日记,仿佛是老天赏赐给这个年代的人们的一种特别礼物,或许这也是一种习惯,闫宝书在离开家这么久以来,渐渐地养成了习惯,他开始写日记。

不过,与其说这是日记,不如说更像是散文。这个年代有文化的人都喜欢写一些辞藻华美的句子,优雅而又动人,也有一些喜欢剑走偏锋,写一些阴暗面的东西出来。闫宝书这纯粹是瞎写着玩,并没有出书当作家的打算。

闫宝书看着窗外小巷子里的场景,对面窗户前挂着的衣绳上晾晒着刚洗过的衣衫,行人走小巷中走过,操着闫宝书听不懂的上海方言,偶然间,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波点裙子从窗前经过,闫宝书抬起头与她对视,彼此间微微一笑,这大概就是一面之缘。

闫宝书再次低下头,写的正入神之际,房屋门被推开了,完四宁走了进来,兴奋至极的说:“宝书,你瞅瞅我弄啥来了。”

闫宝书回过身,竟然看到完四宁的脸上挂着个□□镜,身上的花衬衣虽然鲜艳,却意外的配他,裤子是闫宝书从家里来之前,特意让静儿和嫂子帮忙裁剪制作的。喇叭裤,也正是这个时候流行的,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,不要太受年轻人们的喜欢。

闫宝书知道完四宁弄回来的是□□镜,只因为上个月他阴差阳错的了一部电影,《大西洋底来的人》。这部电影是1977年由nbc出品的,其中老麦带着□□镜的形象,亦不知迷倒了多少中国人。

完四宁就是深受感染的人之一,他此时兴奋的异常,站在狭小的房间里摆着和老麦一样的酷酷的造型,“宝书,我这样好不看?精神不?带劲儿不。”

闫宝书笑不可支,“还行,就是着脑袋吧,我得给你捯饬捯饬。”

“咋捯饬啊?”完四宁走过来,“你是不知道,就你这喇叭裤做的,不比百货里卖的差,就是料子不咋地。”

闫宝书笑道:“不急,往后有机会穿好的,哦对了……你这脑袋就不想弄个飞机头?”

“啥是飞机头?”

“找个机会,我给你弄。”

“那你不弄啊?”

“我就不必了,毕竟我喜欢返璞归真。”闫宝书也不是不想弄,只是他驾驭不了这个发型,就算在流行,他也不想弄。所以他宁愿留着平头寸头,也不想搞个飞机头。不过,闫宝书还是在审美上小小的追求了一把,也就是穿了自己做的喇叭裤。

喇叭裤的要求就是裤脚开的越大越好,不过也要讲究形状,做的过分了,就是阔腿裤了。除此之外,这个时候男士皮鞋也都流行起来了,尤其是“三节头”的,鞋钉越多越好,鞋尖越尖越好,甭管舒服不舒服。不过,一双高档的男士皮鞋还是非常难买到的,毕竟需要外汇券。

“哎,那都听你的。”完四宁高兴了一阵子,随即脸色就不那么高兴了,他深叹了一口气,“宝书,咱两来这儿的目的到底是啥?”

闫宝书看出了他的疑惑,笑了笑说:“过来长长见识,回去好吹牛逼啊。”闫宝书的确是这么打算的,也不怕和完四宁实话实说。不过完四宁既然已经开始担心了,那就证明他已经开始担心钱的问题了。

闫宝书安慰他说:“不用担心,手头还些钱,除此之外我能挣到外快。”

“啥外快?”

“这不就是吗。”闫宝书指了指手上的日记本,“写了东西,找个时间邮到报社,如果能出刊,咱们就有钱拿了。”

“哈哈哈哈,还是你小子有才儿,换了我可不行。”

闫宝书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那你在北京那么久,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

“哈哈哈,瞎胡混呗。”

“行了,你也别想着瞎胡混了,等我写完这点,咱两出去转转。”说完,闫宝书转过身开始认真的写他的手稿。闫宝书的确没有想过当作家,不过出门在外能挣一个子儿也好过于太节省。

闫宝书在没有了完四宁的打扰之后,他开始闷头创作,一个小时候他终于收工,卷起手稿揣进兜里,带着完四宁出了门。闫宝书和完四宁在街上转了一会儿后去了趟邮局,把手稿邮出去后就找地方吃去了。

在上海待着的这段时间,闫宝书除了写日子以外,更多的时间是带着完四宁去各个百货公司转悠,毕竟他能够记住的流行趋势不多,他需要在这里进行实地考察,一边欣赏这个年代的美,一边记下样子,晚上回家就按照记忆画出图纸。

闫宝书可没打算久留上海,所以他尽可能的把考察工作做好,做细。而这天闫宝书刚好和完四宁再次来到百货公司,两个人这才刚进门,迎面就被一个蓬头垢面的丫头给撞了个正着。闫宝书走在前头,所以被撞的有些疼,他弯腰捂着肚子,看了眼已经倒在地上的姑娘说,“姑娘,你没事儿吧?”

那姑娘从地上爬了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尘土,抬起头刚要和闫宝书道歉,话却说不出口了。

闫宝书见她欲言又止,忍不住地打量了她几眼,这不看还好,一看还真就吓一跳。完四宁或许不认识她,但闫宝书却非常有印象,“你……你不是……”

“你认错人了。”姑娘拔腿就走,没走出几步闫宝书就已经和完四宁追了上来,两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。

完四宁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,心想这姑娘谁啊?

“你们想干嘛?再不让开我喊人了啊。”

闫宝书连忙抬起双手,“你知道的,我们并无恶意,咱们认识的对吗?我想我应该没有认错。”闫宝书对这个姑娘还是有些印象的,但却因为时间长久已经忘记了她叫什么,没想到这么多年了,她竟然来了上海。

“我都说了……”

“我知道我没有认错人了。”闫宝书斩钉截铁道:“你怎么来上海了?”

那姑娘见闫宝书真的认出了她,便打消了离开的念头,她慢丝条理地整理了衣服,又用手撩起了散乱的头发掖到了耳后,尽管多年之后,她已经二十六了,但就长相来说,还是少女的模样。

闫宝书松了口气,“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,咱们好歹是老乡,找个地方吧。”

“行,你找地方吧。”

闫宝书带着一脸茫然的完四宁走前前头,后头跟着个姑娘,完四宁十分好奇,小声问道:“这姑娘谁啊?”

闫宝书笑了笑,“她看起来像个姑娘,可年龄上来算,咱得管她叫姐。”

“哈?不她到底是谁啊?”

闫宝书叹了口气,“她叫什么我忘记了。”闫宝书因为她的出现勾起了曾经的回忆,当年的高百川不知道被送到哪里去劳动改造了,这个因为庇护高百川的女人被厂矿开除,之后就失去了踪影,万万没想到,他能在这里见到她。

完四宁听完了过去的事情,不禁叹了口气,“这女人也是够傻的,高百川那种脚踏两条船的人渣怎么能护着?”

闫宝书摇了摇头,“高百川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,装相的功夫一流,别说她当时是个情窦初开的姑娘,就是厂矿大院里多少老爷们不也都被他骗的团团转吗。”闫宝书惋惜道:“看样子她过的不太好,当年她冲出来是我所料未及的,虽说她是心甘情愿的,可我特想知道,她现在后悔吗,如果她后悔……”

“你想怎么着?”完四宁看着他。

闫宝书微微一笑,“到时候再说吧。”